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,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应该急辞,而应该给予单位三十日的缓冲期。虽然说即便是急辞,也不会承担什么责任,但如果因为急辞确实给单位造成了损失,单位是可以要求赔偿的。
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,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应该急辞,而应该给予单位三十日的缓冲期。虽然说即便是急辞,也不会承担什么责任,但如果因为急辞确实给单位造成了损失,单位是可以要求赔偿的。